设 P(n) 是关于整数 n≥n0 的陈述,n0 固定。数学归纳法说明:
- 证明基础情形 P(n0)。
- 对任意整数 k≥n0,假设 P(k),并证明 P(k+1)。
- 得出对每个整数 n≥n0 都有 P(n)。
第 2 步的假设是归纳假设,它是条件性的,不是预先假设最终定理成立。基础情形启动链条,蕴含则将任意有效一环延伸到下一环。
可用非负整数的最小元素性质说明:若有反例,则存在最小反例 m≥n0。基础情形排除 n0,于是 m−1≥n0 不是反例,归纳步骤迫使 P(m) 成立,矛盾。
对于任意整数起点 n0,将指标平移为 m−n0≥0,即可用最小元素性质证明上面的最小反例步骤。
反过来,正整数上的普通归纳法蕴含最小元素性质。假设非空集合 S⊆{1,2,3,…} 没有最小元素。令 P(n) 表示 1,…,n 均不属于 S。若 1∈S,它就是最小元素,故 P(1) 成立。若 P(k) 成立而 k+1∈S,则 k+1 是 S 的最小元素,矛盾。因此 P(k)⇒P(k+1)。归纳法给出每个正整数 n 都满足 P(n),于是 S 为空,与其非空假设矛盾。所以每个非空正整数集合都有最小元素。用 n↦n−n0+1 平移指标,即得任意整数起点 n0 的对应归纳版本。
学习目标
写出直接证明、逆否证明及反证;分别证明存在性与唯一性;使用归纳法和最小反例论证。证明解释为何每个允许的情形都由定义和已知事实推出。检查许多实例可以提示定理,但不能代替全称论证。
证明结构
直接证明 P⇒Q 时,假设 P 并推出 Q。使用逆否命题时,假设 ¬Q 并推出 ¬P。反证法假设前提及所需结论的否定,从中推出不可能的结果。矛盾必须来自已声明的假设,而不是无关的假命题。
对存在断言 ∃x P(x),构造明确见证通常最有力。证明对象唯一时,先证明至少存在一个,再假设两个候选对象满足定义条件并证明它们相同。每个候选对象都必须满足某方程只证明必要性;在代回验证候选值前,还没有证明存在性。
例:奇偶性。 若整数 n 为奇数,写 n=2k+1。则 n2=4k2+4k+1=2(2k2+2k)+1 为奇数。取逆否命题可知平方为偶数的整数本身必为偶数。这里没有假设每个整数都在 Z 中有平方根。
定理:由良序性推出归纳法
设 P(n) 是整数 n≥n0 上的谓词。若 P(n0) 为真,且对每个 n≥n0 有 P(n)⇒P(n+1),则对所有这样的整数 P(n) 均成立。
证明。 假设不成立的指标集合非空。由良序性,它有最小元素 m。由于基础情形成立,m 不等于 n0,故 m−1≥n0。由最小性,P(m−1) 成立;归纳蕴含推出 P(m),与其不成立矛盾。故失败集合为空。
强归纳在归纳步骤中以从 n0 到 n 的全部情形代替单独假设 P(n);同样的最小反例证明可为其提供依据。当构造使用多个较小输入而非仅用紧邻前一项时,它很有用。
例题
有限求和。 证明对 n≥1,1+3+⋯+(2n−1)=n2。当 n=1,两边都为一。假设公式在 n 成立,加上下一个项 2n+1 得 n2+2n+1=(n+1)2,正是下一情形。该步骤使用已知公式,而不是假设所需的下一个等式。
线性方程解的存在性与唯一性。 对实数 a=0,b,方程 ax+b=0 恰有一个解。x=−b/a 存在,代入可验证。若 x,y 都是解,相减得 a(x−y)=0,故 x=y。若 a=0,则无解(b=0)或有无穷多个解(b=0),说明该假设不可省略。
分层练习
- 基础。 从定义证明两个奇整数之和为偶数。
- 核心。 用归纳法证明对 n≥1,∑k=1nk=n(n+1)/2。
- 核心。 证明整数 n≥0 满足 2n≥n+1,并指出基础情形的作用。
- 证明。 用强归纳证明每个整数 n≥2 都是素数的乘积。不要从这一证明声称分解唯一。
详解
- 若两个整数为 2r+1 和 2s+1,其和为 2(r+s+1),是整数的两倍,故为偶数。
- 当 n=1,1=1⋅2/2。若公式在 n 成立,下一项和为 n(n+1)/2+(n+1)=(n+1)(n+2)/2。归纳法给出所有 n≥1 的结论。
- 当 n=0,1=0+1。若 2n≥n+1,则由于 n≥0,有 2n+1≥2(n+1)≥n+2。因此蕴含成立,而真的基础情形启动了归纳链;仅有蕴含不能证明任何特定情形。
- 当 n=2,该数本身为素数。假设从 2 到 n−1 的所有整数都有该性质。若 n 为素数,它本身是单因子的乘积;否则 n=ab,其中整数 2≤a,b<n。由假设两因子均为素数乘积,连接两个分解即得 n 的分解。这里只证明存在;唯一性需要额外的整除论证。
总结与术语
见证实现存在性;唯一性排除不同候选对象。归纳假设只在归纳步骤内部用作条件假设。最小反例是良序下最小的不成立整数。选择方法前先写目标。基础情形、例外参数及必要与充分的区别都是论证本身,而非可有可无的说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