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零多项式 p(x)=anxn+⋯+a0 的次数为 n。按这里的约定,零多项式没有次数。对非零除式多项式 d,多项式长除法给出唯一的 q,r,满足 p=dq+r,且 r=0 或 degr<degd。
除法算法的证明。 若当前余式的次数至少为 degd,减去 d 的适当倍数以消去最高次项。每次相减都严格降低次数,所以过程会停止。若有两种表示,则 d(q1−q2)=r2−r1。若左边非零,其次数至少为 degd;右边次数却更小。因此两边均为零,证明唯一性。
学习目标
先做长除法,选择完整的分解形式,求系数,并在原定义域上验证恒等式。目标是理解代数结构;积分是后续的重要应用,而非定义的一部分。
形式与依据
设分母 q 为非零多项式。若 p=0 或 degp<degq,有理式 p/q 是真分式;否则使用 p/q=s+r/q,其中 r/q 为真分式。在实数范围内分解 q。因式 (x−a)m 要求
x−aA1+(x−a)2A2+⋯+(x−a)mAm.
不可约实二次式 Q=x2+bx+c,其中 b2−4c<0,若重复 m 次,则对每个 1≤j≤m 都需要 (Bjx+Cj)/Qj。二次式上只使用常数分子一般不够。所有恒等式均在原分母非零处适用。
定理:不同线性因式上的分解
若 q(x)=∏j=1m(x−aj),其中实数 aj 互不相同且 degp<m,则
q(x)p(x)=j=1∑mx−ajAj,Aj=∏k=j(aj−ak)p(aj).
系数唯一。
证明。 将所提出的恒等式乘以 q。右边是次数至多为 m−1 的多项式。在 x=aj 处只有第 j 项保留,按给出的系数它等于 p(aj)。两个多项式在 m 个不同点相等,由根数上界可知它们相同。任何分解经同样代入都必须给出相同的 Aj,故系数唯一。对重复因式或二次因式,通分后比较系数是可靠的计算方法,但结果仍须验证。
定理:完整的重复因式分解形式
假设已经给出实因式分解 q=c∏i=1sFimi,其中 c=0,各 Fi 为互不相同、首一且不可约的一次或二次实多项式,mi≥1。若 p=0 或 degp<degq,则存在唯一分解
qp=i=1∑sj=1∑miFijRij,degRij<degFi,
这里允许零分子。因此一次因式对应常数分子,二次因式对应次数至多为一的分子。形式中必须允许每个幂次,虽然求出的系数可以为零。本定理以所列因式分解为假设,并不证明每个实多项式都能分解为一次和二次因式。所有有理式恒等式仍保留原定义域 q(x)=0。
证明。 多项式除法算法也给出辗转相除法:连续用余式相除,每一步非零余式的次数都严格下降,直至最后一个非零余式。回代可将该余式写成最初两个多项式的多项式线性组合。它整除最初两个多项式,而它们的每个公因式也整除它。特别地,互素多项式 A,B 的最后余式为非零常数,归一化后得到 UA+VB=1。因此,若 A 整除 BC 且 A,B 互素,将恒等式乘以 C 可知 A 整除 C。
不同首一不可约多项式互素:任一不可约多项式的非恒定因式只能是它的非零常数倍。由上面的整除推论,不可约多项式具有素因式性质。每个非常数多项式都有不可约因式:若它可约,就不断取次数更低的非常数真因式,次数递降保证过程停止。所以不同不可约多项式的幂两两互素。令 Di=Fimi、D=∏iDi=q/c、Ei=D/Di。同理 Di,Ei 互素,故可取 Ui,Vi 使 UiEi+ViDi=1。令 P=p/c,并令 Hi 为 PUi 除以 Di 的余式。于是 Hi=0 或 degHi<degDi,且 Di 整除 P−HiEi。
固定 i,其余所有 HkEk 均被 Di 整除。因此每个 Di 都整除 P−∑iHiEi。利用两两互素及上面的整除推论作归纳,可知乘积 D 也整除该多项式。若它非零,其次数就小于 degD,与被 D 整除矛盾,所以它只能为零。因此 P/D=∑iHi/Di。
将 Hi 反复除以 Fi,得到唯一展开 Hi=Ti0+Ti1Fi+⋯+Ti,mi−1Fimi−1,每个余式 Tik 为零或次数小于 degFi。除以 Fimi 即得所列形式,其中 Rij=Ti,mi−j。
为证唯一性,将两个分解相减,并把每个 Di 对应的项合并为 Hi/Di,其中 degHi<degDi。乘以 D 后对 Di 取余,得到 HiEi≡0(modDi)。由于 Ei 在模 Di 下的逆为 Ui,可知 Di 整除 Hi,从而 Hi=0。反复除法的唯一性再迫使每个 Rij=0。存在性与唯一性均得证。
例题
重复因式。 分解 (3x+1)/(x(x+1)2)。设
x(x+1)23x+1=xA+x+1B+(x+1)2C.
通分得到 3x+1=A(x+1)2+Bx(x+1)+Cx。代入 x=0 得 A=1;代入 x=−1 得 C=2;由 x2 的系数得 B=−1。代回得到原分子。若省略 1/(x+1) 项,则无法完成此分解。
二次因式与假分式。 长除法给出
x(x2+1)x3+2x+1=1+x(x2+1)x+1.
将真分式部分写成 A/x+(Bx+C)/(x2+1)。分子恒等式是 x+1=A(x2+1)+(Bx+C)x,所以 A=1、B=−1、C=1。当 x=0,答案为 1+1/x+(−x+1)/(x2+1)。二次因式虽没有实根,仍需要两个分子系数。
分层练习
- 基础。 分解 1/((x−1)(x+2))。
- 核心。 分解 x/(x−1)2 并写出定义域。
- 核心。 在实数范围内分解 1/(x(x2+4))。
- 证明与诊断。 一名学生提出 1/(x2+1)=A/(x−i)+B/(x+i) 是实因式分解。解释问题,然后证明实数表达式 (Bx+C)/(x2+1) 恒等于零只可能发生在 B=C=0 时。
详解
- 写 1=A(x+2)+B(x−1)。令 x=1 得 A=1/3;令 x=−2 得 B=−1/3。因此在 R∖{−2,1} 上,表达式为 31(1/(x−1)−1/(x+2))。
- 由于 x=(x−1)+1,结果为 1/(x−1)+1/(x−1)2,其中 x=1。这是完整的重复因式形式。
- 将 A/x+(Bx+C)/(x2+4) 通分得 1=A(x2+4)+(Bx+C)x,因此 A=1/4、B=−1/4、C=0。当 x=0,答案为 1/(4x)−x/(4(x2+4))。
- 所提出的因式使用非实数,描述的是复数而非实数范围内的分解;它在 C 上并非错误。在 R 上,x2+1 不可约。由于它在实数轴上从不为零,恒等式 (Bx+C)/(x2+1)=0 蕴含每个实数 x 都满足 Bx+C=0。代入 0 得 C=0,代入 1 得 B=0。
总结与术语
真有理式的分子次数小于分母次数。不可约二次式没有实线性因式。部分分式分解是在共同定义域上的有理式恒等式。重复因式要包含所有较低次幂,每个二次因式的幂都要允许线性分子;应验证通分后的多项式恒等式,而不是依赖猜测系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