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習目標與定義
不憑數值猜測證明整除結果,從整數對構造有理數,並區分有理數代數與實數完備性。對整數 a,b,a∣b 表示存在整數 k 使 b=ak。素數是滿足 p≥2 且正因數只有 1,p 的整數。非同時為零的整數的最大公因數 gcd(a,b) 是其最大正公因數。
定理:整數除法與貝祖等式
對整數 a 和 b>0,存在唯一整數 q,r 使 a=bq+r、0≤r<b。對非同時為零的整數 a,b,存在整數 s,t 使 gcd(a,b)=sa+tb。
帶餘除法的證明。 在形式為 a−bq 的非負整數中選取最小的 r;取充分小的負數 q 可知這種數存在。若 r≥b,則 r−b 是更小的非負候選數,矛盾。若有兩種除法表示,其餘數之差為 b 的倍數且絕對值小於 b,故差為零,商也相等。
貝祖等式的證明。 正整數形式的組合 sa+tb 存在,因為 a,b 至少一個非零且可以選擇符號。選取最小的此類正組合 d。用 d 除 a;餘數也是整數線性組合,因此最小性迫使餘數為零。同理 d∣b。a,b 的任何公因數都整除每個組合,因而整除 d。所以 d 是最大正公因數,並有要求的表示。
推論:歐幾里得引理。 若素數 p 整除 ab 而不整除 a,則 gcd(p,a)=1。寫 sp+ta=1,乘以 b。左側每項都被 p 整除,故 p∣b。這是在歸納證明存在性之外,證明素因數分解唯一性所需的關鍵一步。
有理數作為等價類
取滿足 b=0 的整數對 (a,b),若 ad=bc 則定義 (a,b)∼(c,d)。自反性和對稱性顯然。傳遞性方面,ad=bc、cf=de 蘊含 adf=bcf=bde;約去非零的 d 得 af=be。因此這是等價關係,其類即有理數 a/b。
定義加法 a/b+c/d=(ad+bc)/(bd) 和乘法 (a/b)(c/d)=ac/(bd)。規則必須不依賴代表元。例如若 ab′=a′b、cd′=c′d,則 acb′d′=(ab′)(cd′)=(a′b)(c′d)=a′c′bd,驗證乘法與代表元無關。加法檢查可展開 (ad+bc)b′d′ 並代入相同的兩個等式。非零分母對該構造不可缺少。
例題
歐幾里得算法。 252=1(198)+54、198=3(54)+36、54=1(36)+18、36=2(18)。回代得 18=4(252)−5(198),所以最大公因數為 18。除法步驟保持公因數集合,因為兩個數的公因數整除其餘數,反過來也成立。
無理性證明。 若 2=a/b 已約至最簡,且 a,b 為正整數,則 a2=2b2。偶數平方的底數為偶數,故 a=2c。代入得 b2=2c2,所以 b 也為偶數。兩者共有因子二,與最簡形式矛盾。該證明排除有理數相等,並不構造實數平方根或證明 R 的完備性。
分層練習
- 基礎。 用 5 除 −17,使餘數位於要求的範圍內。
- 核心。 求 gcd(35,22) 並表示成整數線性組合。
- 核心。 使用歐幾里得引理證明 3 是無理數。
- 證明。 若 gcd(a,m)=1 且 ax≡ay(modm),證明 x≡y(modm)。給出不互素時的反例。
詳解
- −17=5(−4)+3,且 0≤3<5。若用商 −3,餘數會為負,違反所選約定。
- 35=22+13、22=13+9、13=9+4、9=2(4)+1。回代得 1=8(22)−5(35),所以最大公因數為一。
- 假設 3=a/b 已約至最簡且 b>0。則 a2=3b2,由歐幾里得引理 3∣a。寫 a=3c 得 b2=3c2,所以 3∣b,與互素矛盾。
- 貝祖等式給出 sa+tm=1。乘以 x−y 後,由於 m∣a(x−y),左側兩項均被 m 整除,故 m∣x−y。沒有互素性時,2⋅0≡2⋅2(mod4),但 0≡2(mod4)。
總結與術語
整除是整數倍關係;最大公因數規範為正數。互素表示最大公因數為一;貝祖系數將該最大公因數表示成線性組合。有理數是等價分數的一個類,而不是唯一的分子分母對。每次數系擴張都需要良定義的運算;實數完備性是有理數算術之外的額外性質。